9月7日,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與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共同在北京發布了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評價結果報告,顯示中國環境信息公開于十年間取得歷史性進展,但企業信息公開仍存在明顯短板。
這是自2009年以來,IPE與NRDC連續第8年對全國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狀況進行評價,評價涉及全國120個城市,包括各直轄市和國家環保規劃確定的主要環保重點城市。評價涉及日常監管、自行監測、投訴舉報、排放數據和環評等五大類信息的公開是否全面、及時、完整和友好。
據介紹,在本次評價工作中,為徹底解決新環保法實施前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各地在環保部統一部署要求下開展了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共涉及62萬余個項目,這使得大批企業環境違規問題首次暴露在公眾視野。
在本次評價結果中,14個城市得分達70分以上,較上年度翻了一番。溫州、廣州、北京、青島、杭州、寧波繼續保持在70分之上,沈陽、中山、廈門、濟南、蘇州、上海、紹興、東莞也進入70分以上行列。PITI指數中法律法規要求的信息公開占70分,意味著這些領先城市已經基本做到依法公開。
本期評價中,80個城市得分較之上一年度有所提升,推動120城市PITI平均得分提高至52.34分,這是自2013年PITI標準升級以來,平均得分首次超過50分。
隨著污染源監管信息形成跨領域應用,也倒逼了污染減排。據了解,企業環境信用等級已經在江蘇等地被用于實行差別電價和污水處理差別收費,以推動企業守法;“蔚藍地圖”數據庫的環境監管信息,已被接入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以及中國金融信息網,作為風險查詢工具;而中國房地產行業綠色供應鏈行動,也依據蔚藍地圖收集的供應商環境違規的時間、次數、嚴重程度,結合其所屬城市PITI得分情況,形成了首份鋼鐵、水泥供應商“白名單”。
報告也指出,我國在環境信息公開方面,仍有三大問題值得改進。首先是新《環保法》、《大氣法》關于實時公開的法律要求仍待得到執行;其次是仍有8成城市污染源日常監管信息公開仍不足50%;第三是企業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公開存在重大缺失。
針對這些問題,報告建議督促監管信息公開嚴重滯后的屬地環保部門限期改進,并積極推進統一平臺建設;落實新《大氣法》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面、完整發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廢氣企業依法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建議制定并落實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制度。
報告認為,縱向比較,中國的污染源信息公開取得歷史性進展;與法規比較,東南沿海和北京、山東等領先地區已經基本達成法規要求;各分項分析,企業信息公開明顯滯后于政府信息公開,難以滿足社會期待;國內橫向比較,東高西低,差距仍然顯著,山西、甘肅、黑龍江等成為公開低地;國際橫向比較,長三角、珠三角、北京、山東等區域已經具備和國際先進水平對標條件;從實際應用分析,信息公開推動污染減排的效果初步得到證明,但潛力亟待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