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以來,有北京市房山區騰龍家園小區居民向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投訴稱,小區西北方向兩三公里處,有一巨大污水坑,該污水坑已經存在多年,每到夏季夜晚,遇到刮風天氣,打開窗戶就能聞到污水坑散發出來的臭味。居民杜女士稱,2015年她曾多次撥打市長電話進行投訴,2016年下半年房山區曾對該污水坑進行過專項治理,治理后她前往探看,發現坑水變清了,臭味沒有了,周圍的垃圾也被清理掩埋,環境得到改善。杜女士說,前些天,她騎車去房山城關看朋友,走到距小區1公里左右的大竇路(注:大件路至竇店鎮)開古莊段時,突然聞到一股難聞的臭味,她發現僅僅半年多的時間,大坑里的水又變成了黑水,散發出刺鼻的臭味,周圍遍布了垃圾,又恢復到了原來的樣子。污水坑面積達近萬平米。5月9日,記者來到杜女士所說的散發臭味的污水坑現場,發現該污水坑位于房山開古莊村西、田各莊村東,正是本報2016年1月7日曝光的肯德基違規傾倒餐廚垃圾的所。
當時,大坑周邊被傾倒了包括肯德基在內的大量垃圾。對此,房山區城管局展開調查,確認現場的肯德基餐廚垃圾是一家名為中京征和環保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京征和)隨意傾倒的,傾倒面積達2700平方米,并確認中京征和違反了《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情節嚴重。曾于2015年向本報舉報有人隨意向砂石坑傾倒肯德基餐廚垃圾的村民張先生介紹,該大坑位于大石河古河套,是十多年前采挖砂石形成的,后被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2016年下半年,房山區對該大坑進行了治理,周邊的垃圾被清理填埋,漂浮在水中的垃圾也被打撈出來。到今年初,垃圾不見了,坑水變清了,臭味沒有了,然而,短短幾個月,一切又恢復了原樣。在現場,記者看到坑內的水呈墨黑色,水面上漂浮著大量的垃圾,在陽光照射下,散發出濃烈的臭味。據了解,坑水最深處可達10多米。記者注意到,大坑周邊被傾倒了大量的垃圾,其中有大量的綠化部門用來為綠植擋寒的木架和編制物。
張先生等村民擔心,污水坑下面是河床,多砂石,滲水力強,任憑大量污水長期滲漏地下,會給地下水造成污染。養豬場成為污染源張先生等村民披露,此前大坑的污染源,除了垃圾還有一家位于大坑東北側的塑料顆粒廠,該廠利用廢舊塑料加工生產塑料,在生產的過程中產生大量污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大坑。去年末,該塑料廠被拆除。在張先生等村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原塑料廠原址,地面上遺留的黑色排水溝仍清晰可見,張先生說塑料廠排出的污水跟墨汁一樣,排水溝都被染黑了。在這里記者聞到一種強烈臭味,通過觀察發現不遠處有一個被木板、苫布蓋著的污水池,而距污水池10余米處就是一處養豬場,養豬場圍墻下有一個用木板、樹枝掩蓋的排水管口。據了解,該養豬場共飼養了200多頭豬,豬場老板承認,污水池中的廢水是豬的排泄物。張先生說,該養豬場存在好幾年了,以前是撿倒在坑里的垃圾喂豬。
隨即,記者來到大坑西側田各莊養殖小區。這里是房山城關鎮的地界。記者發現,這里聚集著幾十排破爛的豬舍,不時有拉運泔水的三輪車從外面返回。在一處豬舍旁,記者看到一個三米見方的用磚壘成的池子,里面堆著滿池子令人作嘔的泔水,和幾十包垃圾菜葉以及部分豬飼料,據豬舍工人介紹,這里面的東西都是用來喂豬的,但泔水不是唯一的飼料,里面還需放豬飼料。在該養殖小區,記者看到污水橫流,所有的溝、渠,都灌滿了豬的排泄物。《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39條第4款規定:畜禽養殖廠、養殖小區應當具備有對畜禽糞便、廢水和其他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的沼氣池等設施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設施。據該養殖小區養殖戶說,養殖小區并沒有這些設施。養殖戶說,遇到雨天,溝渠中的排泄物會隨著雨水流到大坑中去。養豬場污水直排大坑 村民用木板做掩護整個養殖小區飼養著上萬頭豬以及家禽等動物,這么多動物每天產生的廢物廢水都排放到哪里去了呢?記者詢問了大泔水池邊的一位婦女,她告訴記者,原來有個排水通道,養殖小區的各家各戶都把廢水排到水渠里,通過水渠從山坡上流到坑里,后來有相關部門阻止了這種現象,現在那個排水口已經堵上了,沒有人再往坑里排水了。記者問,現在養豬的廢水都排到哪里?這位婦女沒有回答。記者順著水渠往大坑邊緣走,在離大泔水池約100米外,看到一個隱蔽的污水坑,坑口上面放著一些竹籬笆和木板之類的東西做掩蓋,里面的污水表面已經接近固態,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從這個池子到大坑上的岸邊也就10米的距離,排水管道就埋在腳下的土里。到了大坑的坡上,記者仔細觀察發現,池子里的泛著黑色的污水從地下的管道順著山坡直接排到了大坑里。
回應
養殖場非法排放養殖廢水 北京環保警察拘留12養殖戶
7月4日下午,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從北京警方獲悉,房山一養殖場對外排放養殖廢水,污染環境,近日相關負責人已被警方依法處理。近日,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接群眾舉報稱,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東有一處養殖場隨意向外排放養殖廢水,臭氣熏天,污染周邊環境。接此舉報后,環食藥旅安保總隊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民警到舉報地點進行摸排,核實舉報線索。經初查掌握了該地區共有13家無照養殖場集中在一起從事生豬和羊的養殖,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的事實。6月30日,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會同市環境監察總隊,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區環保局、城關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到位于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東的養殖場開展聯合執法。經現場工作,該區域共有13家養殖戶,共占地約30畝,位于房山區城關街道、閻村鎮、竇店鎮三鎮交界處。該區域由1人承租后又分租給13家養殖戶,共養殖約3000頭豬、80只羊,全部為無照經營,屬于典型的"散亂污"地區和作坊,給當地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據警方介紹,養殖場產生的牲畜糞便和污水混合后,不經任何防污設施處理,通過暗管、暗溝排放至大石河支流河道內,該河道內堆積大量建筑、生活、養殖垃圾,臭氣熏天,氣味刺鼻,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日常生活。非法排放的廢水日積月累,逐漸在養殖場東側形成一污水坑,對地下水質造成不良影響;這些養殖場都是無證無照經營,沒有衛生防疫、食品監督等部門的日常監管,存在食品安全方面隱患。
7月1日,房山公安分局以涉嫌《刑法》第338條污染環境罪將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劉某刑事拘留;對張某等12名養殖戶依據《環保法》第63條第三款規定通過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裁定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