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公認的節能環保產業“風口”。環境污染治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應運而生。當前,我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處在初期快速發展階段,并以其較高的污染治理效率和較低的污染治理成本,為滿足各地污染治理需求帶來了新的解決方案。
為進一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根治“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尷尬現實,環保部近期印發的《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明確鼓勵第三方加入,為市場拓展了新的空間。從當前的環境污染治理情況來看,第三方治理在提高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及推動環境質量改善方面的優勢已逐步顯現。在這樣的背景下,“第三方治理”模式應運而生,并不斷成為環境保護領域中的一支生力軍。
在此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過程中,污染治理責任不明晰的問題仍然存在。對此,《實施意見》明確,要堅持排污者擔負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排污者擔負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并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濃度,承擔污染治理費用。政府作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時,因排污單位違反相關法律或合同規定導致環境污染,政府可依據相關法律或合同規定向排污單位追責。
在環保執法層面,《實施意見》提出對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惡意違法行為,依法嚴厲處罰,對負有連帶責任的環境服務第三方治理單位,應依法追責。第三方治理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排污單位的委托要求,承擔合同約定的污染治理責任。在管理制度和治理模式的兩大創新之下,政府和市場、企業各自的定位和職責都得以明確。
《實施意見》本質上是鼓勵創新,已體現出區域第三方治理的大趨勢。要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例如鼓勵綠色金融創新,積極開展試點示范,編制發布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錄,幫助和引導排污企業開展第三方治理工作。以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為重點,積極開展試點示范,有針對性的遴選潛在項目,建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項目儲備庫,納入相關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而在環保監管趨嚴的背景下,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中小工業企業借助外力達到環保要求。對此,業內人士評價,此項政策的出臺,必然會為第三方治理,特別是工業污染領域第三方治理市場打開快速發展的大門。誠如以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為突破口,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對區內企業污水、固體廢棄物等進行一體化集中治理,并支持第三方治理單位參與排污權交易,以多種形式實踐第三方治理模式。
“該《實施意見》的發布可謂恰逢其時,它強調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對環保產業的發展是一大利好。”業界分析普遍指出,環保企業隨之也將迎來新的產業空間。迄今,以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新機制初具雛形。
“不過,第三方治理的進入門檻相對更高,不是簡單做幾塊表格就能完成,而需具備豐富經驗、系統性強的企業才可勝任。”環保資深專家薛濤指出。截至目前,環保行業缺乏對第三方治理行業的引導及信息的整合應用和公開,導致排污單位在選擇第三方進行污染治理時,難以獲取完整、準確的第三方治理企業信息。